
(一)发展目标。
到2026年,全市形成管理机制运行高效、基础设施初具规模、场景示范效果明显、服务保障有力高效的低空飞行管理与服务体系,支撑低空飞行活动顺畅开展,促进低空特色融合发展。
低空管理机制安全高效。落实国家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要求,建立省、市、区融合高效的军地民低空空域协同管理机制,搭建市级低空飞行服务平台,提升低空飞行服务监管能力,切实保障城市空中交通有序安全运行。通过低空空域数字化、网格化管理,让低空飞行活动实现“便捷起飞、安全飞行、规模运营”。
基础设施建设初具规模。逐步完善全市低空飞行地面基础设施和低空数字智联网,建成240个以上低空航空器起降场(点)及配套的低空信息化基础设施,在现有2个通用机场基础上再规划建设1—2个通用机场,开通120条以上低空航线。
低空场景示范效果明显。丰富城市空中交通场景应用,发布场景指导目录,培育公共服务、生产作业、低空运输、航空消费四大类场景,具备示范效应的应用场景达到30个以上,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探索打造都市圈试点示范场景。全力争创低空飞行交通管理有关试点示范。
服务保障能力有效提升。培育适航审定技术服务能力,建成不少于3个试飞测试场和无人机操控员培训点,发展检验检测服务机构,研究制定一批低空飞行管理制度规则、标准规范,加快组建低空管理队伍,全市低空飞行服务综合保障能力有效提升。
(二)保障措施。
强化统筹协调发展。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市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编制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推动低空飞行应用场景的培育拓展,建立低空飞行服务保障协调机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同联动,有效推动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各项重点任务落实。
完善空域协同机制。协调相关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等涉航部门,建立完善省、市、区融合高效的军地民低空空域协同机制,形成军地民深度融合、管理方式科学、服务智慧便捷、飞行安全可靠的协同管理模式,不断加强空域保障能力。
筑牢安全应急保障。坚持包容审慎的安全风险管控理念,落实低空飞行联合监管责任,督促从事低空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履行飞行安全主体责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主动采取事故预防、安全管控措施。加强低空违规飞行等监管打击力度,确保空防安全、公共安全和飞行安全。建立市相关责任单位、区政府协同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开展低空飞行事故联合处置工作机制,强化低空飞行应急处置能力。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建设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在低空服务平台、低空飞行数据平台和低空数字智联网建设等方面给予财政补贴和政策支持。支持企业拓展联程接驳、市内通勤、城际飞行等业务,对符合新开航线和架次标准的运营企业给予奖励。支持拓展低空应用场景,通过购买服务、补偿补助及保险保障等方式对提供飞行保障的企业给予支持。鼓励物流企业开办低空配送业务,对符合新开航线和架次标准的运营企业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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